导读:" 1、新员工入职后,公司应在一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保。 2、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缴纳的,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或补缴,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。 3、用人单位未按时"
1、新员工入职后,公司应在一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保。

2、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缴纳的,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或补缴,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。
3、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,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4、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、探亲假、婚丧假、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期间,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相应工资。
5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,应当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。
6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
1、员工月底离职社保处理:

(1)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,由用人单位按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。

(2)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,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、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。
(3)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,并自欠缴之日起,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逾期仍不缴纳的,可以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
(4)用人单位拒不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,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;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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